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1月7日消息,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因涉嫌受贿一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刘志强已被通报“双开”,官方指出,他背离了党的忠诚和诚实,对抗组织审查,滥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
公开信息显示,刘志强出生于1963年7月,是山东鄄城人,曾在公安部担任多个职务,包括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长、局长,国际合作局局长等。他在2012年6月出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6年1月,他加入司法部,担任党组成员、副部长,并在2023年6月卸任。
今年4月,刘志强被官方宣布接受调查,并在10月被开除党籍。
调查结果显示,刘志强背离了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了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突破了廉洁底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消费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公器私用,将公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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