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答复,并确定了陇县和陈仓区作为省、市级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县区。这些县区采取了以猎枪调控为主的专业护农队伍和猎狗为主的护农队伍,累计猎捕野猪达800余头,有效缓解了野猪对农作物和人身安全的威胁。
此外,宝鸡市还通过保险机构开展了野生动物致害赔偿商业保险业务,对农作物、经济林木、中药材等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进行保险赔付,建立了“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受益”的补偿机制,拓宽了野生动物致害救助渠道,有效解决了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23年6月3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已不再是“三有”名录中的保护管理对象,猎捕野猪也不需要办理狩猎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采取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湖北利川市也积极应对野猪致害问题。各乡镇负责猎捕队的管理,建立猎捕队,提升安全业务技能水平,并妥善处理猎捕的野猪。同时,利川市公安局负责受理猎捕队员的《持枪证》审批、枪支购买、枪支管理,确保绝对安全,并及时归还。
然而,在安徽望江县,虽然进行了野猪种群和危害情况的摸底调查,并上报了猎捕计划,但由于枪支管控严格,对持枪人政治审查和用枪技术要求较高,暂不具备聘用或委托社会人员持枪狩捕条件。加之传统的猎捕工具和投毒等猎捕方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能采用。同时,由于猎捕的野猪无法上市,没有经济效益,而猎捕过程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护农野猪狩猎队缺少必要经费支撑,因此相关猎捕计划暂未实施。
尽管面临困难,各地仍在积极探索防控野猪危害和控制野猪种群数量的方法和经验,努力减少野猪对农作物和人身安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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