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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
临政字〔2024〕109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提报审批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临退役军人请示〔20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华东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保护范围以华东革命烈士陵园宗地图红线为界,北至银雀山路,东至政府代管地、东山小区,南至陵园前街、青龙河,西至青龙河、政府代管地,面积为143701.95平方米。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管理水平,保持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防止发生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图片(此处为占位符,实际应插入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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