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揭露“素媛案”罪犯真容:保护国民安全,而非纵容恶魔
内容:
文 | 贰东深
4月24晚,韩国MBC电视台在《真实探索队》节目中公开了“素媛案”凶犯赵斗顺的长相。此举并非轻率之举,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其背后是国民安全与罪犯肖像权的权衡。
在“素媛案”这一悲剧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罪犯的犯罪行径,更要预防其可能的再次犯罪。心理学研究显示,性侵儿童者再犯率极高,而熟人作案的比例也让人心寒。因此,公开罪犯的肖像,至少能让公众对身边的危险有所警惕。
赵斗顺的罪行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沦丧,更是对社会的公然挑衅。他的出狱日期临近,而他对“我没罪”的坚持,更是让人担忧其可能的再次犯罪。为此,韩国MBC电视台的决定,是在保护国民安全,而非纵容恶魔。
与韩国相似,我国也有类似的举措。广州的“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和慈溪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都是对潜在危险的提前预警。但遗憾的是,这些办法并非法律,只在事后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而美国国会通过的“梅根法案”则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思路。法案要求性侵犯假释或刑满出狱后,必须向警方登记住所,并公布给社区知悉。这样的做法,至少可以让普通民众感到安心,因为他们知道,罪犯的每一个行动都在监控之下。
韩国政府效仿“梅根法案”,出台了“赵斗顺法”,并在上个月通过国会审议,实施该法案。这意味着,曾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在刑满出狱后将被继续一对一监视。
将犯罪人肖像“大白于天下”和“一键可查有无性侵前科”的意义,正如我们街道、楼宇内的监控摄像头,它们存在的威慑力,至少能让普通民众感到安心。因为在这个世界里,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的制裁,更是对潜在危险的预知和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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